时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SOHO族。SOHO族又叫自由职业者,这里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因为有着“自由职业”的称呼,所以有不少人对其能否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有不少疑虑。其实,SOHO族也是目前就业的一种方式,也能参加并享受社会保险。
SOHO族如何办理社会保险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包括农村户籍和外省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上海市的社会保险。这里的年龄“未满”,是指相关文件下发时(1998年8月)未满,现在虽已超过年龄,但1998年时未超过也可以参加。SOHO人员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需同时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不缴纳。目前,住房公积金对SOHO一族还没有放开。
SOHO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手册》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首次以SOHO族身份建账户的,且1992年底前曾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从业人员工作经历阅档证明及按规定可计连续工龄审批认定表》,并附相关复印件。如果原来在单位工作已建立账户,还需携带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本人《个人账户转移通知单》。“SOHO族”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社保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入缴费年限,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作为确定退休条件和计算养老金的依据。
SOHO族缴费期间视同就业,不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并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记入本人《劳动手册》。社保中心会为其办理一张缴费卡,SOHO人员每月按约定的标准存入应缴的金额,社保中心通过银行代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内确定。2005年度上限为6099元,下限为1220元。在这个范围内,本人可与社保中心约定缴费基数,一个缴费年度(当年4月到次年3月)里不再变动。
SOHO族能否补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保险的SOHO族必须是办理过失业登记,持有《劳动手册》的自雇人员。
SOHO族在缴社会保险费时,只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两项。如有经济能力的自由职业者本人要求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本市的相关政策是允许的,只要本人的申请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就可按规定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1993年1月至1998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统一按660元的18%确定,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比例为16%;
●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按660元的22.5%确定,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按700元的25.5%确定,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按750元的25.5%;
●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按850元的25.5%确定,2002年4月至2002年7月按960元的25.5%;
●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按26%确定。补缴1998年4月及其以后的社会保险费,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的比例为11%。